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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蛋糕企业有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 2022-09-23 05:41:39

① 企业是如何决定面包和蛋糕的原料是采购还是自制的

企业再决定面包或者是蛋糕的原材料是采购还是自制的时候,他们一定会从成本开始考虑,也就是说一切都是以公司的效益为主,他们会把所有的方案编写成经济方案。这样就可以进行对比了。

② 蛋糕店如何办理卫生许可证

以前卫生许可证是归卫生局管,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但是这回我听说卫生许可证也归技术监督局办了,他们两家正在交接期间所以现在办理不了,你先经营这等他们找你时候你在办、卫生管理费我们这一年500元,不知道你们那里情况怎么样,可能各地区收费不一样。

③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有哪些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大概分10类。具体如下: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
9、自制饮品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含自酿酒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不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10、其它类食品制售。
《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如下: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④ 我在葫芦岛,想自己做个生日蛋糕哪里能做

兴城的兴隆大家庭可以,蛋糕不是很大,一个人想怎么做怎么做

⑤ 我想开个生日蛋糕店,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查询企业名称--客户提供材料--如果有特殊经营范围的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卫防、消防、公安、治安、环保、科委等)--工商所初审--公安刻章--验资--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办企业代码--办税务登记证--通知领取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到工商局领表

2、公司章程(打印一份,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

4、《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租房协议

9、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所需时间】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看各地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内资企业(公司制)营业执照办理�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十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适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私营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私营企业的设立�

(一)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1)农业村民;(2)城镇待人员;(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辞职、退职人员;(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2)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3)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4)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5)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6)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7)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呈报表;�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

法》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1)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

·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

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

以下企业在杭州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登记:�

(一)一般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即全民、集体、联营企业)�

1、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

2、市属及市属以上法人控股的联营企业;�

3、外地法人来杭举办的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

(二)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1、股东中有市局及市局以上登记机关注同的企业法人参与投资的;�

2、股东中有外地法人和参与投资的;�

3、股东中有市属及市属以上其他法人投资的;�

4、全部由外地自然人投资或有外地自然人参与投资且注册资本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

的;�

5、外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来杭开设的分公司;�

6、市局注册的所有有限公司开设的公司。�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全部由自然人出资组建的股分合作制企业,若自然人中至少有一个以上外地户口的,由

市局受理登记;�

2、有多种股份构成的股分合作制企业,依据国家股、法人股、职工集体股的归属(录属)情

况,参照有限公司的登记分工,分别由市局或各分局受理登记。设在各分局负责监督管理的

市场内的以上企业在各分局登记。�

(四)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杭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或呈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承包市属

及市属以下企业的经营管理、各种工程的外国企业;�

2、外地外商投资企业进杭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

除上述企业和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公司在杭的分公司、由浙江省属以上法人投资控股的公司及其他省属企业外,其余企业均在经营所在地的分局办理注册登记。

办理营业执照

⑥ 公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材料有哪些,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将公司的信息填上,为了避免填错可以到工商局办理点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填写,注意所有的信息必须真实。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安全制度管理文本可以到复印店购买,或者是指定的文具店。如果店内没有悬挂安全制度管理文本条款,一定要购买悬挂,否则工商局实地检验可能无法通过。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证、培训证复印件(一般是公司法人)
5.从业人员健康证(2人以上)复印件,只要公司里面有健隶证的员工即可
6.公司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交后,工商局工作人员会实地审核,检查里面是否配备必备物品。审核通过后20工作日会通知到工商局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公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第一步是资料受理: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资料(具体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环评)
第二步是场地核查:受理资料以后,执法人员会在7个工作日内对你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场地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核查硬件设施,是否有必要的设施,包括经营场所、所需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消毒柜等)、生产设施(冰柜、餐具、柜台等)、三防设施(防蝇、防鼠、防尘)、索证索票(供货商资质、随货通行单)以及相应的制度、还有卫生情况。
第三步是领取许可证:如果你前两步顺利通过,那么你就静静的等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通知你领取许可证;如果你前两步有其中的一步不符合,工作人员会告知你那些不符合,你按照要求改进就可以了,改正合格以后,就可以等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通知你领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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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生日蛋糕盒用材料有什么要求

当然有要求啦,所以必须对法律法规有具体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号)——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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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1月26日卫生部令第8号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食品包装用原纸及其制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各种食品包装用原纸。

第三条 食品包装用原纸及其制品应符合GB 11680《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凡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包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要作好各环节的卫生工作,防止污染。

第四条 生产加工食品包装用原纸的原料(包括纸浆、粘合剂、油墨、溶剂等)须经省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批后方可使用。

(一)食品包装用原纸不得采用社会回收废纸作为原料,禁止添加荧光增白剂等有害助剂。

(二)食品包装用石蜡应采用食品用石蜡,不得使用工业级石蜡。

(三)用于食品包装用原纸的印刷油墨、颜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油墨颜料不得印刷在接触食品面。

第五条 生产食品包装用原纸的企业,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认可。

第六条 食品包装用原纸必须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并标明食品用纸的标志及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等。

第七条 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根据需要无偿采取样品进行检验,并给予正式收据。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⑧ 企业都有哪些必有的材料如公章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等一共多少

一、印章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工会法人章、工会章。如果成立党委,还有党委章。
二、证照类: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银行开户许可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社保登记证、工会法人资格证、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领购簿、贷款卡等。
1、如果生产的产品涉及前置许可的,还有相关证照,如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如产品已注册商标的,还有商标注册证;
3、如果企业有运输车队的,还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如果土地所有权属于企业的,还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
5、如果属外商投资企业,还有外汇登记证、财政登记证、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基本上就这些啦。

⑨ 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书面材料

亲,需要准备以下: 1. 本申请人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登记注册。
附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 本申请人已组成治理结构。
附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3. 本申请人已获得必要的生产加工场所。
附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
4.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符合相关规定。
附周围环境平面图3份。
5.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间布局符合相关规定。
附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3份(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6.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已拥有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
附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其中委托检验的,附委托检验合同)3份。
7. 本申请人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附示意图复印件3份。
8. 本申请人已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附一览表3份。
9. 本申请人已制定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附制度文件清单及文本各3份(其中拟执行企业标准的,需提供备案的企业标准)。
10. 本申请人按审查细则要求,提供附件相关材料3份(如有时)。
11. 本申请人拥有的以上资源,符合规定条件,能够适应申请生产的食品品种,单班生产八小时:日产量可以达到 吨 、月产量可以达到 吨 、年产量可以达到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