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美国一乐队名字...兄弟三人...
Jonas Brothers 乔纳斯兄弟
来自美国的新泽西的Wyckoff,是借迪士尼频道走红的流行摇滚乐队。成员是兄弟三人:Kevin Jonas, Joe Jonas, and Nick Jonas。
大哥:Kevin Jonas
生日:1987年11月5日
出生地:美国纽泽西Teaneck
原名:Paul Kevin Jonas II
小名:Kev
身高:175 cm
家中排行:老大
妻子:Danielle Deleasa(2009年12月19日在Oheka城堡举行婚礼)
◇ ◇ ◇Kevin之最◇◇◇
最喜欢的运动:撑竿跳高、保龄球
最喜欢的演员:James Dean、Hayden Panettiere、Rachel McAdams
最喜欢的游戏:大富翁
最喜欢的科目:历史、拉丁文
最喜欢的节日:圣诞节
最爱歌手:John Mayer
二哥:Joe Jonas
生日:1989年8月15日
出生地:美国亚利桑那州Casa Grande
原名:Joseph Adam Jonas
小名:Joe、JJ、DJ Danger
身高:174 cm
◇ ◇ ◇Joe之最◇◇◇
最喜欢的饮料:橘子口味的Gatorade、矿泉水
最喜欢的运动:跑步、Wiffel Ball、足球
最喜欢的演员:Natalie Portman、Jim Carey
最喜欢的作家:Dr. Seuss
最喜欢的科目:数学
最喜欢的三明治口味 : 鸡肉加美乃滋
最喜欢的节日:情人节
最喜欢的冰淇淋口味 : 巧克力棉花糖
最喜欢的颜色:蓝色
最喜欢的动物:袋鼠
最喜欢的糖果:Tootsie Rolls ( 可可软糖 )
最喜欢的食物:可丽饼
最爱歌手:Johnny Lang
最喜欢的乐团:Switch Foot、Copeland
最喜欢的电影:School for Scoundrels
最喜欢的嗜好:收集G.I. Joe玩偶、音乐、创作
◇ ◇ ◇Joe的小趣闻◇◇◇
拿手的乐器:吉他、键盘、小手鼓、歌声
加入乐团前的志愿:成为一个喜剧演员
宠物:小狗Cocco(现已去世)
好朋友:Amelia
something about Joe:
第一次从冰箱拿出来的东西:矿泉水
看的第一本书:Are You My Brothers? ( P.D. Eastman )
第一次去的游乐场:Six Flags
第一次的工作:铲雪
第一次出国: 墨西哥
第一首歌曲:A song from Petter Pan
JOE网络资料<解析生活中的JOE>.
他不喜欢女生主动邀请他,他喜欢自己主动.
他曾经发誓不会唱歌.
他的I-PHONE是灰兰色的.有首铃声是后街的"JUST WANT YOU TO KNOW"
拍摄CAMP ROCK的时候终于学会了劈腿.
A LIT' BIT LONGER里最喜欢的歌是"PUSHIN' ME AWAY".
上台表演前一定要喝茶.
他觉得他妈妈在他生命中教会他最好的东西就是餐桌礼仪.
他的初吻在16岁.
拍摄CAMP ROCK最丢脸的时候是被别人压着胃然后放屁.
他们小的时候吃过2毛5的硬币,JOE承认自己有一次吃了5个.
08年1月5日的时候在ATLANTIC CITY拍摄U-TUBE的VIDEO的时候从台上摔下来,马上被送去医院,头上受伤被缝了几针.
如果将来哪天他还要读大学,他爸爸说JOE会选择读戏剧艺术专业.
他的牙刷是兰色的.
他长这么大买的第一个比较贵的东西就是NIKE的DUNKS.
他读的第一本书是"ARE U MY MOTHER"--P.D EASTMAN
他一碰到洋葱就一定会流眼泪.
关于学校和学习,JOE最喜欢的东西就是他的课桌.最喜欢的科目是物理和社会实践.
他去的第一个主题公园是在德克萨司的SIX FLAGS.
他一共有5个吉他.
他最喜欢的设计师是LACOSTE,最喜欢的作者是DR.SEUSS.
JOE的前任女友MANDY和一个叫AMELIA的女孩是他最好的朋友.
他第一次出国去的国家是墨西哥.
他小的时候有一次很不小心把头给粘在了他最爱的铃鼓上,最后很困难才弄开.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铲雪.
他曾经有过最荒唐的新年愿望是能和动物说话.
他身体最怕痒的部位是脖子.
他买的第一张CD是布兰妮的.
JOE做过一个梦是被一只巨大的青蛙追着,而且艾薇儿也到处都跟着他跑.
他最喜欢的万圣节装扮是牛仔.
JOE妈妈说JOE小时候很喜欢把头夹在围栏中间,有一次竟然必须要叫急救人员来把他的头弄出来.
JOE有稍许近视,所以有时候会戴眼镜.
他说如果他可以成为总理,他一定要做很多很多的棉花糖树.
他最喜欢的度假胜地是巴哈马和JAMAICA.希望有一天能上月亮去.
当初小FANKIE刚出生的时候,JOE非常的兴奋,FRANKIE从医院回家第一天,JOE总是在半夜起床帮妈妈喂FRANKIE,还帮FRANKIE换尿布.
他说如果他家着火了,他救的第一个东西一定是他的吉他.
他穿红色的星星袜子,他说会给他带来好运气.
他说当自己没办法获得女孩子的好感的时候,他会向KEVIN求助.
JOE在一次万圣节晚上,穿着牛仔的衣服还骑在一只大牛上.
他7年级之后就在家里上课了,就没再去学校了.
他喜欢女生穿紧身裤袜,应该说是没有袜子部分的.叫LEGGING.
他最喜欢的一条领带是自己的那条斑马条领带.
他小时候最喜欢看的节目叫做"BARNEY"
他觉得最糗的事情是邀请女生出去吃饭但是那女生说她已经吃过了.
JOE出生那天正好是他父母的结婚四周年纪念,一个星期二.
他最喜欢的口香糖品牌是ORBITZ,最喜欢的口味是原味泡泡糖.
他最喜欢的<THE JONAS BROTHERS>的歌是"STILL IN LUV WITH U"和"AUSTRALIA".
他收到的歌迷送的最好的礼物是只河马.
他有只叫COCCO的狗从小就跟着他了,但是在07年JONAS的巡回演唱会期间去世了.
他最喜欢的PIZZA口味是烤鸡.最喜欢的冰淇淋店是PINKBERRY.
他如果要离开演义圈去从事新的职业,他会选择去DISNEY卖冰淇淋.
相比打电话,他更喜欢用发短信的方式与女生沟通.
他最喜欢的节日是情人节和圣诞节,希望去英国,澳大利亚和亚洲旅游.
在四兄弟中,JOE是最女人性格的男人.最乱,话最多,最懒的.
通常别人问起他的戒指,他总是会装做很认真的样子说他已经结婚了.
他有一次开着JONAS的旅游车差点把车撞个翻.
他最珍贵的身体部位就是他的头发,他还很容易受惊吓.
他有时候睡前会听贝多芬的曲子,他的VEDIO IPOD是白色的.
他最喜欢的饮品是橙味运动水,红牛,巧克力奶和水.
JOE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咬指甲.
在成为JONAS BROTHERS之前,JOE和KEVIN一起做过幕后配音工作.
JOE最罗嗦的一次就是有天出门前打扮准备的时候问KEVIN 和NICK 四次“你们觉得我这样穿,头发这样得不得啊”
他是全家人里起床最晚的人,其实他们一家在起床方面都比较难.
JOE超级喜欢一个女演员叫CAMILLA BELLE.他说如果有一天他能见到她,他会单膝跪下向她表达自己的爱慕.
在JOE巡回演唱会的过程中,他一定要携带他的熊抱枕.
如果他的发型不好看,他那天就会很不舒服.
JOE说生命中最大的英雄就是父母和兄弟.
他的高中是新泽西洲,NORTH HALEDON的西方基督教高中.
他最喜欢的历史时期是1980这个时段.但如果他可以选择时期生活,他会愿意生活在60和70年代.
他喜欢把薯片放在他的花生黄油酱和三明治里吃.
他很喜欢看HIGH SCHOOL MUSICAL,最喜欢里面Corbin演的Chad的形象(卷黑发男生).
他最喜欢的电视剧是<HEROES> <BOY MEETS WORLD> <LOST> <FRIEND>
在JOE很小的时候,很喜欢带着猪猪的存钱罐,不离身,有一次,妈妈决定把存钱罐给丢了,才拿到手,JOE就问:"我的猪猪怎么在你手里呢?"
JOE耐不住寂寞和无聊,总是找新鲜的点子和事情来做,但有时候他喜欢自己在早晨时候去公园跑步,不喜欢别人跟着.
JOE以前有过双很傻的小猪的拖鞋.
他喜欢闪亮和鲜艳的衣服和饰品,他希望他的着装很显眼和出众.最喜欢兰色和紫色.
墨镜和鞋子是JOE最喜欢收藏的东西,他喜欢很夸张的墨镜边框和鞋子颜色,特别是金色和银色.
他们去白宫的时候,JOE见到总统的时候,总统夫人在说话,总统凑过去和JOE说:"我喜欢你的鞋子哦,我也要去弄一双."
如果抱一个女生的感觉就像抱他兄弟一样,他宁愿不要抱,要抱异性,就要真实的久一点的.
他原来的女友(我觉得是MANDY)生日的时候邮寄给JOE一块生日蛋糕,当JOE收到打开的时候已经是冰淇淋都融在他手上了,和女方说收到了,女方问你吃了? JOE说它融了.
他有一次分手是在情人节.
中学时候,JOE很喜欢一个女生,开学第一天,那女生自己走着,学校还开着音乐,然后JOE就计划着跑着跳到一个台阶上再跳下来正好落在女生前面,可是,最后,他摔交了,脸朝地.
幼儿园的时候,JOE很喜欢一个女孩子,但他不知道怎么开口,想了半天,冒出的第一句话是"我喜欢你的红色马克笔".他自己都觉得白痴.
他觉得KISS的感觉是要吻人,并不是化妆,所以他不喜欢女生接吻的时候有厚厚的口红和唇膏.他还喜欢在日落时候两个人单独的情况下KISS.
小弟:Nick Jonas
生日:1992年9月16日
出生地:美国德州达拉斯
原名:Nicholas Jerry Jonas
小名:Nick J.、Nick
身高:174 cm
特征:卷卷头
◇ ◇ ◇Nick之最◇◇◇
最喜欢的棒球队:纽约洋基队(New york Yankees)
最喜欢的运动:棒球
最喜欢的演员:Matt Long、Keri Lynn Pratt
患有疾病:2005在演唱巡回时,被诊断出来有第一型的糖尿病,并用OmniPod糖尿病管理系统控制病情
Nick on stage何时被发现表演才能:在理发院剪发时,被发现很会唱歌
最喜欢的科目:地理、拼字课程
最喜欢的节日:感恩节
最爱歌手:Stevie Wonder
最喜欢的乐团:Fall Out Boy、Switch Foot
最喜欢的棒球选手:纽约洋基队长Derek Jeter
最喜欢的电影:Finding Neverland
最喜欢的歌曲:Stevie Wonder〈Superstition〉
最喜欢的橄榄球队:Dallas Cowboys
最喜欢的嗜好:收集棒球卡、打棒球、高尔夫球、网球、音乐、创作
◇ ◇ ◇Nick的小趣闻◇◇◇
拿手的乐器:电吉他、空心吉他、钢琴、鼓
宠物:小狗Cocco (现已去世)
拥有吉他数:12
something about our nick:
他很不喜欢坐飞机.最喜欢的城市是芝加哥.
NICK是FRANKIE最爱的哥哥,因为NICK总是很乐意帮助FRANKIE关于音乐和乐队的事情.他还和FRANKIE睡一间房.
他吃蛋糕的时候很不喜欢太多的奶油之类的东西.
他睡觉前都会阅读他基督教的圣经和祷告.
NICK觉得如果FANS们知道他喜欢打高尔夫一定会十分惊讶.
NICK是三个兄弟中最争强好胜的.
如果要用三个词来形容自己,NICK选择"紧迫感强" "目标明确的""热情".
NICK喜欢不是太强势,太主动的女生.
NICK喜欢家常菜胜过外面的餐馆,但是他最喜欢的小吃就是TACO BELL的.
他说自己的形象的秘密特征就是他很喜欢卷袖子.
他洗澡时候最喜欢唱的歌是猫王的"ALISON"
他说他从他妈妈那学来最重要的一课是懂得如何尊重.
他表演的时候都会穿踢足球用的护垫,他说是为了避免他在舞台上滑到或有时候跪下来时候弄伤自己.
NICK承认他超级爱玩"吉他英雄"(X-BOX的游戏),但自己水平又很差.
他从来不相信运气.但他觉得如果能够飞起来那是很COOL的事情.
他从事一个叫"儿童转变基金会"的慈善事业.专门帮助那些糖尿病的儿童.
他喜欢短信胜过玩MY SPACE和AIM.
NICK可以玩"单手翻跟斗".
他雨天最喜欢的打发方式就是看电影.看完电影和电视,他总要在网上发表下自己对这集的感慨之类的.
他上学时候最喜欢的课程是"拼写",最喜欢的科学学科是"地质学".
他最喜欢的一件配饰就是他的一顶美国北土士兵的帽子.
他第一次去主题公园也是在1997年的时候去的SIX FLAGS.
NICK说唯一能让他哭的东西就是洋葱(和JOE一样啊)
他买的第一个比较贵的东西就是GBA(游戏机).
他最荒唐的一个新年愿望就是停止喝汽水,但这个对他而言根本不可能.
这辈子NICK唱的第一首歌是<皮德.潘>里面的歌.
他说对他影响最大的人就是他的父母,他小时候很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奇奇怪怪很有创造力的样子.
他有8个吉他,他很讨厌哥哥和弟弟没问过他就把他的东西拿走.
如果家里着火了,他绝对先拯救他的圣经和吉他.
他对睡觉没什么要求,即使是再不舒服的各种各样的姿势和地方,他都能睡着.
NICK参加的第一部电影是<BARNEY>.
他最喜欢的业余活动是阅读,最喜欢的节日是感恩节(基督情结真重).
他第一次出国是去加拿大的多伦多.
NICK最好的朋友是MAYA和MANDY.
他觉得最容易惹他发笑的事情就是兄弟们的愚蠢的行为.
他最喜欢的PIZZA TOP是芝士.他喜欢可口可乐胜过百事可乐.
他的IPHONE的铃声是<007>的主题曲.
他很讨厌蜘蛛.但是他最喜欢的英雄人物是蜘蛛侠.
他最喜欢的点心是南瓜PIE,最喜欢的季节是春天.
他觉得自己的标志性特征是他的小卷发.他不介意别人叫他"那个卷发的小孩".
他最喜欢的写曲风格就是让自己感觉豁然释放.
他最不喜欢的科目是数学.信仰对于他和他整个家庭来说都相当重要.
KEVIN说NICK很不可以忍受别人穿着凉鞋还配着一双棉袜子.那样很搞笑.
NICK的戒指上的词语是"PONED"意思是使人失望(好奇怪哦),有一次NICK搞丢了他的戒指,然后去DISNEY WORLD买了个新的.
他不喜欢那种不敢在他面前吃东西的女生.
NICK会跳霹雳舞也会变戏法耍杂技.他很喜欢喝红牛.
他写<S.O.S>是来自于自己的亲身经历.
他在录音棚里一定要有的零食是HERSHEY'S的巧克力.
其实之前NICK是被唱片公司发掘要出唱片的,当一切都进行得满顺利的时候,经纪人发现其实JOE和KEVIN原来也很有演唱和表演天赋,就取消了NICK的个人唱片,决定以组合的形式来发唱片.
他是一个棒球迷,最喜欢的棒球队是纽约雅客队,最喜欢的棒球员是DEREK JETER.
他总是能保证自己的衣橱超级无敌干净.
他很喜欢抹茶法布奇诺.他最喜欢的麦片是Cheerios.最喜欢的主食是牛排.
他最怕痒的地方就是他的脚板.
他患有的是1型糖尿病,是在2005年他出去旅游的时候被检测出来的.
他最最珍贵的私有物是一块奥运金牌(他怎么弄到的?),他的IPONE和他的高尔夫装备.
他蛮讨厌购物,如果有时间,他宁愿打高尔夫或者写歌,如果有些东西合适的话,他通常买两个,然后就不用再去买了.
他对MILEY的评价是: 超级棒,很COOL的女孩,MILEY对NICK而言相当特别和重要.
他喜欢黑莓手机胜过IPHONE,因为他觉得他是实在型的人,他喜欢实用的手机.
他觉得演戏比唱歌要难,因为在镜头前他有时会很紧张,忘记自己的台词和位置之类的.
有一次在拍他们同名专集的宣传照时,NICK太累就睡着了,也没人叫醒他,一个多小时后,KEVIN和JOE都完成了,NICK终于醒过来,摄相师说:"你准备好拍你第一张照片没?" 他还是很模糊完全不知道状况
㈡ 芝士蛋糕怎么上色
建议用装饰性概括性较强的马克笔上色
㈢ 蛋糕怎么画
蛋糕画法如下:
1.准备画纸和马克笔,使用黑颜色的马克笔画出一个三角形。
2.画出蛋糕的侧面。
3.画出蛋糕上边的图案。
4.开始给蛋糕涂颜色。
5.涂上淡黄色。
6.美味的蛋糕就完成了。
蛋糕种类的介绍
蛋糕的种类主要有慕斯蛋糕、黑森林蛋糕、芝士蛋糕、翻糖蛋糕、戚风蛋糕、布朗尼。
大哥:Kevin Jonas生日:1987年11月5日
出生地:美国纽泽西Teaneck
原名:Paul Kevin Jonas II
小名:Kev
身高:175 cm
家中排行:老大
最喜欢的运动:撑竿跳高、保龄球
最喜欢的演员:James Dean、Hayden Panettiere、Rachel McAdams
最喜欢的游戏:大富翁
最喜欢的科目:历史、拉丁文
最喜欢的节日:圣诞节
最爱歌手:John Mayer
二哥:Joe Jonas
生日:1989年8月15日
出生地:美国亚利桑那州Casa Grande
原名:Joseph Adam Jonas
小名:Joe、JJ、DJ Danger
身高:174 cm
最喜欢的饮料:橘子口味的Gatorade、矿泉水
最喜欢的运动:跑步、Wiffel Ball、足球
最喜欢的演员:Natalie Portman、Jim Carey
最喜欢的作家:Dr. Seuss
最喜欢的科目:数学
最喜欢的三明治口味 : 鸡肉加美乃滋
最喜欢的节日:情人节
最喜欢的冰淇淋口味 : 巧克力棉花糖
最喜欢的颜色:蓝色
最喜欢的动物:袋鼠
最喜欢的糖果:Tootsie Rolls ( 可可软糖 )
最喜欢的食物:可丽饼
最爱歌手:Johnny Lang
最喜欢的乐团:Switch Foot、Copeland
最喜欢的电影:School for Scoundrels
最喜欢的嗜好:收集G.I. Joe玩偶、音乐、创作
拿手的乐器:吉他、键盘、小手鼓、歌声
加入乐团前的志愿:成为一个喜剧演员
宠物:小狗Cocco
好朋友:Amelia
第一次从冰箱拿出来的东西:矿泉水
看的第一本书:Are You My Brothers? ( P.D. Eastman )
第一次去的游乐场:Six Flags
第一次的工作:铲雪
第一次出国: 墨西哥
第一首歌曲:A song from Petter Pan
JOE网络资料<解析生活中的JOE>.
他不喜欢女生主动邀请他,他喜欢自己主动.
他曾经发誓不会唱歌.
他的I-PHONE是灰兰色的.有首铃声是后街的"JUST WANT YOU TO KNOW"
拍摄CAMP ROCK的时候终于学会了劈腿.
A LIT' BIT LONGER里最喜欢的歌是"PUSHIN' ME AWAY".
上台表演前一定要喝茶.
他觉得他妈妈在他生命中教会他最好的东西就是餐桌礼仪.
他的初吻在16岁.
拍摄CAMP ROCK最丢脸的时候是被别人压着胃然后放屁.
他们小的时候吃过2毛5的硬币,JOE承认自己有一次吃了5个.
08年1月5日的时候在ATLANTIC CITY拍摄U-TUBE的VIDEO的时候从台上摔下来,马上被送去医院,头上受伤被缝了几针.
如果将来哪天他还要读大学,他爸爸说JOE会选择读戏剧艺术专业.
他的牙刷是兰色的.
他长这么大买的第一个比较贵的东西就是NIKE的DUNKS.
他读的第一本书是"ARE U MY MOTHER"--P.D EASTMAN
他一碰到洋葱就一定会流眼泪.
关于学校和学习,JOE最喜欢的东西就是他的课桌.最喜欢的科目是物理和社会实践.
他去的第一个主题公园是在德克萨司的SIX FLAGS.
他一共有5个吉他.
他最喜欢的设计师是LACOSTE,最喜欢的作者是DR.SEUSS.
JOE的前任女友MANDY和一个叫AMELIA的女孩是他最好的朋友.
他第一次出国去的国家是墨西哥.
他小的时候有一次很不小心把头给粘在了他最爱的铃鼓上,最后很困难才弄开.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铲雪.
他曾经有过最荒唐的新年愿望是能和动物说话.
他身体最怕痒的部位是脖子.
他买的第一张CD是布兰妮的.
JOE做过一个梦是被一只巨大的青蛙追着,而且艾薇儿也到处都跟着他跑.
他最喜欢的万圣节装扮是牛仔.
JOE妈妈说JOE小时候很喜欢把头夹在围栏中间,有一次竟然必须要叫急救人员来把他的头弄出来.
JOE有稍许近视,所以有时候会戴眼镜.
他说如果他可以成为总理,他一定要做很多很多的棉花糖树.
他最喜欢的度假胜地是巴哈马和JAMAICA.希望有一天能上月亮去.
当初小FANKIE刚出生的时候,JOE非常的兴奋,FRANKIE从医院回家第一天,JOE总是在半夜起床帮妈妈喂FRANKIE,还帮FRANKIE换尿布.
他说如果他家着火了,他救的第一个东西一定是他的吉他.
他穿红色的星星袜子,他说会给他带来好运气.
他说当自己没办法获得女孩子的好感的时候,他会向KEVIN求助.
JOE在一次万圣节晚上,穿着牛仔的衣服还骑在一只大牛上.
他7年级之后就在家里上课了,就没再去学校了.
他喜欢女生穿紧身裤袜,应该说是没有袜子部分的.叫LEGGING.
他最喜欢的一条领带是自己的那条斑马条领带.
他小时候最喜欢看的节目叫做"BARNEY"
他觉得最糗的事情是邀请女生出去吃饭但是那女生说她已经吃过了.
JOE出生那天正好是他父母的结婚四周年纪念,一个星期二.
他最喜欢的口香糖品牌是ORBITZ,最喜欢的口味是原味泡泡糖.
他最喜欢的<THE JONAS BROTHERS>的歌是"STILL IN LUV WITH U"和"AUSTRALIA".
他收到的歌迷送的最好的礼物是只河马.
他有只叫COCCO的狗从小就跟着他了,但是在07年JONAS的巡回演唱会期间去世了.
他最喜欢的PIZZA口味是烤鸡.最喜欢的冰淇淋店是PINKBERRY.
他如果要离开演义圈去从事新的职业,他会选择去DISNEY卖冰淇淋.
相比打电话,他更喜欢用发短信的方式与女生沟通.
他最喜欢的节日是情人节和圣诞节,希望去英国,澳大利亚和亚洲旅游.
在四兄弟中,JOE是最女人性格的男人.最乱,话最多,最懒的.
通常别人问起他的戒指,他总是会装做很认真的样子说他已经结婚了.
他有一次开着JONAS的旅游车差点把车撞个翻.
他最珍贵的身体部位就是他的头发,他还很容易受惊吓.
他有时候睡前会听贝多芬的曲子,他的VEDIO IPOD是白色的.
他最喜欢的饮品是橙味运动水,红牛,巧克力奶和水.
JOE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咬指甲.
在成为JONAS BROTHERS之前,JOE和KEVIN一起做过幕后配音工作.
JOE最罗嗦的一次就是有天出门前打扮准备的时候问KEVIN 和NICK 四次“你们觉得我这样穿,头发这样得不得啊”
他是全家人里起床最晚的人,其实他们一家在起床方面都比较难.
JOE超级喜欢一个女演员叫CAMILLA BELLE.他说如果有一天他能见到她,他会单膝跪下向她表达自己的爱慕.
在JOE巡回演唱会的过程中,他一定要携带他的熊抱枕.
如果他的发型不好看,他那天就会很不舒服.
JOE说生命中最大的英雄就是父母和兄弟.
他的高中是新泽西洲,NORTH HALEDON的西方基督教高中.
他最喜欢的历史时期是1980这个时段.但如果他可以选择时期生活,他会愿意生活在60和70年代.
他喜欢把薯片放在他的花生黄油酱和三明治里吃.
他很喜欢看HIGH SCHOOL MUSICAL,最喜欢里面Corbin演的Chad的形象(卷黑发男生).
他最喜欢的电视剧是<HEROES> <BOY MEETS WORLD> <LOST> <FRIEND>
在JOE很小的时候,很喜欢带着猪猪的存钱罐,不离身,有一次,妈妈决定把存钱罐给丢了,才拿到手,JOE就问:"我的猪猪怎么在你手里呢?"
JOE耐不住寂寞和无聊,总是找新鲜的点子和事情来做,但有时候他喜欢自己在早晨时候去公园跑步,不喜欢别人跟着.
JOE以前有过双很傻的小猪的拖鞋.
他喜欢闪亮和鲜艳的衣服和饰品,他希望他的着装很显眼和出众.最喜欢兰色和紫色.
墨镜和鞋子是JOE最喜欢收藏的东西,他喜欢很夸张的墨镜边框和鞋子颜色,特别是金色和银色.
他们去白宫的时候,JOE见到总统的时候,总统夫人在说话,总统凑过去和JOE说:"我喜欢你的鞋子哦,我也要去弄一双."
如果抱一个女生的感觉就像抱他兄弟一样,他宁愿不要抱,要抱异性,就要真实的久一点的.
他前任女友(我觉得是MANDY)生日的时候邮寄给JOE一块生日蛋糕,当JOE收到打开的时候已经是冰淇淋都融在他手上了,和女方说收到了,女方问你吃了? JOE说它融了.
他有一次分手是在情人节.
中学时候,JOE很喜欢一个女生,开学第一天,那女生自己走着,学校还开着音乐,然后JOE就计划着跑着跳到一个台阶上再跳下来正好落在女生前面,可是,最后,他摔交了,脸朝地.
幼儿园的时候,JOE很喜欢一个女孩子,但他不知道怎么开口,想了半天,冒出的第一句话是"我喜欢你的红色马克笔".他自己都觉得白痴.
他觉得KISS的感觉是要吻人,并不是化妆,所以他不喜欢女生接吻的时候有厚厚的口红和唇膏.他还喜欢在日落时候两个人单独的情况下KISS.
小弟:Nick Jonas
生日:1992年9月16日
出生地:美国德州达拉斯
原名:Nicholas Jerry Jonas
小名:Nick J.、Nick
身高:168 cm
特征:卷卷头
最喜欢的棒球队:纽约洋基队(New york Yankees)
最喜欢的运动:棒球
最喜欢的演员:Matt Long、Keri Lynn Pratt
患有疾病:2005在演唱巡回时,被诊断出来有第一型的糖尿病,并用OmniPod糖尿病管理系统控制病情
何时被发现表演才能:在理发院剪发时,被发现很会唱歌
最喜欢的科目:地理、拼字课程
最喜欢的节日:感恩节
最爱歌手:Stevie Wonder
最喜欢的乐团:Fall Out Boy、Switch Foot
最喜欢的棒球选手:纽约洋基队长Derek Jeter
最喜欢的电影:Finding Neverland
最喜欢的歌曲:Stevie Wonder〈Superstition〉
最喜欢的橄榄球队:Dallas Cowboys
最喜欢的嗜好:收集棒球卡、打棒球、高尔夫球、网球、音乐、创作
拿手的乐器:电吉他、空心吉他、钢琴、鼓
宠物:小狗Cocco
拥有吉他数:12
somethings about our nick:
他很不喜欢坐飞机.最喜欢的城市是芝加哥.
NICK是FRANKIE最爱的哥哥,因为NICK总是很乐意帮助FRANKIE关于音乐和乐队的事情.他还和FRANKIE睡一间房.
他吃蛋糕的时候很不喜欢太多的奶油之类的东西.
他睡觉前都会阅读他基督教的圣经和祷告.
NICK觉得如果FANS们知道他喜欢打高尔夫一定会十分惊讶.
NICK是三个兄弟中最争强好胜的.
如果要用三个词来形容自己,NICK选择"紧迫感强" "目标明确的""热情".
NICK喜欢不是太强势,太主动的女生.
NICK喜欢家常菜胜过外面的餐馆,但是他最喜欢的小吃就是TACO BELL的.
他说自己的形象的秘密特征就是他很喜欢卷袖子.
他洗澡时候最喜欢唱的歌是猫王的"ALISON"
他说他从他妈妈那学来最重要的一课是懂得如何尊重.
他表演的时候都会穿踢足球用的护垫,他说是为了避免他在舞台上滑到或有时候跪下来时候弄伤自己.
NICK承认他超级爱玩"吉他英雄"(X-BOX的游戏),但自己水平又很差.
他从来不相信运气.但他觉得如果能够飞起来那是很COOL的事情.
他从事一个叫"儿童转变基金会"的慈善事业.专门帮助那些糖尿病的儿童.
他喜欢短信胜过玩MY SPACE和AIM.
NICK可以玩"单手翻跟斗".
他雨天最喜欢的打发方式就是看电影.看完电影和电视,他总要在网上发表下自己对这集的感慨之类的.
他上学时候最喜欢的课程是"拼写",最喜欢的科学学科是"地质学".
他最喜欢的一件配饰就是他的一顶美国北土士兵的帽子.
他第一次去主题公园也是在1997年的时候去的SIX FLAGS.
NICK说唯一能让他哭的东西就是洋葱(和JOE一样啊)
他买的第一个比较贵的东西就是GBA(游戏机).
他最荒唐的一个新年愿望就是停止喝汽水,但这个对他而言根本不可能.
这辈子NICK唱的第一首歌是<皮德.潘>里面的歌.
他说对他影响最大的人就是他的父母,他小时候很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奇奇怪怪很有创造力的样子.
他有8个吉他,他很讨厌哥哥和弟弟没问过他就把他的东西拿走.
如果家里着火了,他绝对先拯救他的圣经和吉他.
他对睡觉没什么要求,即使是再不舒服的各种各样的姿势和地方,他都能睡着.
NICK参加的第一部电影是<BARNEY>.
他最喜欢的业余活动是阅读,最喜欢的节日是感恩节(基督情结真重).
他第一次出国是去加拿大的多伦多.
NICK最好的朋友是MAYA和MANDY.
他觉得最容易惹他发笑的事情就是兄弟们的愚蠢的行为.
他最喜欢的PIZZA TOP是芝士.他喜欢可口可乐胜过百事可乐.
他的IPHONE的铃声是<007>的主题曲.
他很讨厌蜘蛛.但是他最喜欢的英雄人物是蜘蛛侠.
他最喜欢的点心是南瓜PIE,最喜欢的季节是春天.
他觉得自己的标志性特征是他的小卷发.他不介意别人叫他"那个卷发的小孩".
他最喜欢的写曲风格就是让自己感觉豁然释放.
他最不喜欢的科目是数学.信仰对于他和他整个家庭来说都相当重要.
KEVIN说NICK很不可以忍受别人穿着凉鞋还配着一双棉袜子.那样很搞笑.
NICK的戒指上的词语是"PONED"意思是使人失望(好奇怪哦),有一次NICK搞丢了他的戒指,然后去DISNEY WORLD买了个新的.
他不喜欢那种不敢在他面前吃东西的女生.
NICK会跳霹雳舞也会变戏法耍杂技.他很喜欢喝红牛.
他写<S.O.S>是来自于自己的亲身经历.
他在录音棚里一定要有的零食是HERSHEY'S的巧克力.
其实之前NICK是被唱片公司发掘要出唱片的,当一切都进行得满顺利的时候,经纪人发现其实JOE和KEVIN原来也很有演唱和表演天赋,就取消了NICK的个人唱片,决定以组合的形式来发唱片.
他是一个棒球迷,最喜欢的棒球队是纽约雅客队,最喜欢的棒球员是DEREK JETER.
他总是能保证自己的衣橱超级无敌干净.
他很喜欢抹茶法布奇诺.他最喜欢的麦片是Cheerios.最喜欢的主食是牛排.
他最怕痒的地方就是他的脚板.
他患有的是1型糖尿病,是在2005年他出去旅游的时候被检测出来的.
他最最珍贵的私有物是一块奥运金牌(他怎么弄到的?),他的IPONE和他的高尔夫装备.
他满讨厌购物,如果有时间,他宁愿打高尔夫或者写歌,如果有些东西合适的话,他通常买两个,然后就不用再去买了.
他对MILEY的评价是: 超级棒,很COOL的女孩,MILEY对NICK而言相当特别和重要.
他喜欢黑莓手机胜过IPHONE,因为他觉得他是实在型的人,他喜欢实用的手机.
他觉得演戏比唱歌要难,因为在镜头前他有时会很紧张,忘记自己的台词和位置之类的.
有一次在拍他们同名专集的宣传照时,NICK太累就睡着了,也没人叫醒他,一个多小时后,KEVIN和JOE都完成了,NICK终于醒过来,摄相师说:"你准备好拍你第一张照片没?" 他还是很模糊完全不知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