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食物中毒告商家需要什么证据
食物中毒告商家需要的证据,具体如下:
1、购买食物的票据,支付凭证;
2、医院诊断证明,其次要准备因此造成损失的证据;
3、医药费票据;
4、交通费等其他一切因为食物中毒的官方票据。
收集对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撰写起诉状起诉。食物中毒事件直接危害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属于重大事件,社会危害极其巨大,影响极其恶劣,这类案件,属于紧急情况,只要当事人存在重大质疑,就可以报案,并且应该立即报案,严重情况下无需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⑵ 顾客第二天说昨天吃的东西食物中毒,饭店怎么处理
第一,要顾客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是吃了饭店的东西而食物中毒的。
第二,对自己的厨房进行相应的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一些不卫生的食物。
第三,顾客如果无理取闹的话,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了食物中毒,首先及时到医院检查身体,并保留相关检验资料。之后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来维权:
(1)与该餐馆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⑶ 如何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处理
食物中毒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及其毒素食物中毒、动物性食物中毒、有毒植物中毒和化学性食物中毒五类,其中细菌性食物中毒最常见。
(1)沙门氏菌食物中毒
中毒食品:主要是动物性食品,特别是肉类及其制品,其次为禽肉、蛋类、奶类及其制品,由植物性食品引起的很少见。
临床表现:潜伏期一般为4~48小时,主要表现为头痛、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痛、腹泻和发热。腹泻一日可数次至十余次,为黄色或黄绿色水样便,有恶臭,有时有黏液、脓血。体温高达38~40℃,病程3~4天,严重者可引起痉挛、脱水、休克等。
治疗与预防:对症治疗,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重症可用抗生素。预防措施主要为防止污染、控制细菌繁殖、食前彻底加热。
(2)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
中毒食品:海产品,以带鱼、墨鱼、虾、蟹、贝和海蜇较为多见。其次为直接或间接被本菌污染的其他食品,如盐渍和腌制品。
临床表现:潜伏期14~20小时。发病初期上腹部疼痛或胃痉挛,继之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发热等症状。发病5~6小时后腹痛加剧,以脐部阵发性绞痛为特点,腹泻一日数次至二十余次,多为水样便,重者黏液或脓血,里急后重不明显,体温37.7~39.5℃,病程3~4天,愈后良好。
治疗与预防:对症治疗为主,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预防同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尤其对海产品及其制品要加强防止细菌污染、低温储藏、食前彻底加热等措施。凉拌海鲜类食品时要清洗干净、食醋浸泡10分钟或沸水漂烫数分钟。
(3)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物中毒
中毒食品:常见于奶类及奶制品、蛋类和各类熟肉制品等。
临床表现:潜伏期一般2~4小时,主要有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症状。其中呕吐剧烈而频繁,可呈喷射状,呕吐物常含有胆汁、血液或黏液。腹泻多为水样便或黏液便,每天3~4次。体温正常或低烧。病程1~2天,儿童对肠毒素较成人敏感,故发病率较高,症状较重。
治疗与预防:对症治疗,及时纠正脱水、电解质紊乱,一般不需用抗生素。防止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食物,对食品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奶和奶制品等一定要消毒处理;为防止肠毒素形成,食物应冷冻或冷藏。
(4)变形杆菌食物中毒
中毒食品:主要是动物性食品,尤其是熟肉和内脏的熟制品,也见于豆制品、凉拌菜、剩饭、水产品等。
临床表现:潜伏期一般5~18小时。临床特征一般以上腹部刀绞痛和急性腹泻为主,腹泻为水样便,伴有黏液,恶臭,一日数次至十余次。有恶心、呕吐、头痛、发热症状,体温一般38~39℃。病程1~3天,多数在24小时内恢复,预后良好。
治疗与预防:对症治疗,重症者可用抗生素。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防止污染,食品须冷藏,食用前彻底加热。
(5)其他细菌性食物中毒
表5列出了常见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中毒食品、临床表现和治疗原则。
表7其他化学性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急救处理和预防措施
⑷ 吃了某个店的东西以后,引起食物中毒,得了肠胃炎,我需要搜集哪些证据才能投诉他。
证据太麻烦了,如你能找到足够的有力的,你去投诉好了,没有就算了,我曾遇到过,劳民伤财,最后不了了子。哎。。不平之中
采纳哦
⑸ 消费者就餐时食物中毒该如何索赔
如果大家在就餐时食物中毒了,这个时候一定要保留证据向商家索赔,如果商家拒不赔付,我们也可以走法律途径。经常在家里吃饭,难免会想着外出就餐,但是就餐的时候我们也要尽量挑选一个卫生和质量都有保障的餐馆,千万不要去那些没有任何保障的餐馆,如果出现问题也非常难解决,你在外出就餐的时候出现过食物中毒的现象吗?你认为消费者就餐时食物中毒该如何索赔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分享你的观点。
一。外出就餐食物中毒,一定要向商家索赔。
如果你在吃饭的时候觉得突然身体不适,或者是吃完之后觉得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引起重视,可能就是食物中毒的现象,如果发现自己食物中毒了,那么一定要及时的向商家索赔。可以根据中毒的程度来制定索赔的金额。
⑹ 有人买了我家过期面包说食物中毒,我该怎么办
代价不大时,最好私了,如果是恶意事件,对方存心讹诈,需报警公了,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据。
⑺ 餐馆中毒报案需要什么证据
中毒事实就是证据,无需其他证据,只要不是故意诬陷,并对中毒存在重大质疑,就可以报案、并提供线索。
一、涉嫌重大刑事案件无需其他证据:
食物中毒事件直接危害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属于重大事件,社会危害极其巨大,影响极其恶劣,这类案件,属于紧急情况,只要当事人存在重大质疑,就可以报案,并且应该立即报案,无需其他证据。
必须是客观上真实发生了食物中毒,可以怀疑某对象,但切不可诬陷。由于属于重大案件,如诬陷,涉嫌诬陷犯罪。只要不存在诬陷,就可以报案,并应立即报案。
二、涉嫌重大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有责任主动搜集证据、介入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⑻ 食物中毒怎么取证
胃肠型食物中毒症状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为主。
神经型食物中毒症状以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眼部肌肉瘫痪等为主。
典型症状
食物中毒累及部位不同可出现不同的症状表现。
胃肠型食物中毒
不同病原体感染后,可有短至1小时,长至数天的潜伏期,然后出现胃肠炎相关的症状:
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偶可含胆汁、血、黏液。
腹痛:多为阵发性,性质多为绞痛,以上腹部及脐周最为多见。
腹泻:大便多为黄色稀便或水样便,次数增多。可伴有黏液脓血,或有腥臭味。
个别患者可伴有寒战、发热、头痛、肌痛等全身中毒症状。
神经型食物中毒
神经型食物中毒由肉毒杆菌引起,潜伏期一般为12~36小时,短可至2小时,常可达10天。
潜伏期结束后发病,症状轻重不一,可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症状,并出现眼部肌肉瘫痪,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睑下垂、瞳孔扩大、对光反射消失。除了眼部肌肉,如累及咽肌,可引起呼吸困难,累及颈部肌肉,可使头向前或一侧倾斜。
自主神经受影响,可引起泪腺、汗腺、唾液腺分泌显增多后减少,血压先正常后升高,脉搏先慢后快,常有顽固性便秘、腹胀、尿潴留。
伴随症状
除了非特异性的寒战、发热、头痛、全身酸痛等全身中毒症状,个别细菌可引起荨麻疹。而严重的腹泻可引起脱水、酸中毒、休克,表现出相应的症状。
⑼ 在饭店吃饭食物中毒,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在饭店吃饭导致食物中毒,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保留好证据。比如饭店的一些小票,或者点菜单,或者APP的点菜记录等。如果有拍照的一些习惯,拍下来的美食照片或者用餐合影,有时也可以发挥作用。
其次,再去医院做检查,并保留检查的报告。如果有呕吐、腹泻症状,记得找容器保留少量的样本,如果有打包的剩菜也需要留好样本,因为在后期调查的时候,可能会通过分子生物学的手段来确认污染的是哪种细菌。
最后,可以去跟商家协商赔偿或者直接通过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可以选择的投诉渠道包括拨打12331食品监管投诉,或者拨打12320寻求疾控中心食源性疾病监测人员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