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吃蛋糕吃出鸡蛋壳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食品吃出异物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贰’ 蛋糕吃出蟑螂来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食品里有蟑螂,属于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按照消费者所购商品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赔偿金额不足1000的,按1000元计算。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叁’ 买蛋糕吃出东西一般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买蛋糕吃出东西,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肆’ 蛋糕店客人吃到蛋壳了怎么处理
那肯定是赔礼道歉啊
态度一定要好点了然后这份免单
再给顾客重新做一份了
看看顾客还有什么要求不了
要是要求不过分的话都可以答应了
一定要挽留店的声誉了
‘伍’ 乐开口蛋糕里吃出白色的异物怎么要求理赔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应该按着购买产品三倍赔偿,主要还是和厂家或者客服协商解决,毕竟厂家也想将产品做好,出现这样的问题他们也是有责任的。
‘陆’ 蛋糕里面吃到了头发怎么赔
法律分析:向超市索赔如果你确实有证据证明头发是蛋糕里原来就有的,那么就可以向超市提出退货和给与适当赔偿的要求。具体赔偿多少法律没有具体规定,通常按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为标准。这个损害包括实际损害和预计损害(必须是合理的)。超市为息事宁人一般会满足顾客的一些要求的。因超市和厂家存在侵权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要求公开道歉这一要求是合理的,但毕竟该食品并没有给消费者造成实质上的人身损害,所以其要求厂家和超市带其和家人检查身体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如果身体出现了问题,而且能够证明与食用问题食品存在因果关系,则可以主张相关赔偿。食品中吃出异物,本身就是食品质量安全出了问题,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消费者都有权利向食药监部门申请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柒’ 在蛋糕里吃到虫子的赔偿标准和依据
法律分析:1、拨打12331
食品药品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2、根据食品外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要求索赔。
3、拿着购物小票到超市要求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准则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准则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够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导致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如果蛋糕符合食品安全准则,只是尺寸有误,那么只能要求退换货,不能要求10倍赔偿
‘捌’ 在蛋糕店吃出异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食品里吃出体毛属实的,按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案例:
10月8日,银川市民孙女士向新闻热线反映:10月1日下午,她从金凤区一家AILI蛋糕店购买了100多元的蛋糕,次日早上家人食用时发现其中一块蛋糕里有一根体毛。店方欲赔偿了结,消费者坚持要查明原因。记者采访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管理科负责人张丽称,食品中出现异物在所难免。
记者了解到,10月1日,孙女士带孩子在金凤区福州南街的AILI蛋糕店里购买了新毛毛虫、椰香薄脆、巧克力一口香等多种蛋糕。2日早上,8岁的女儿吃早餐时,发现蛋糕里有一根卷曲的体毛。听到女儿发问,孙女士仔细一看,不像头发,而像人体其他部位体毛,立即让孩子停止食用。当天下午,孙女士找该蛋糕店店长说明情况,并询问原因。店长表示,这个情况需要向上级汇报。孙女士离开蛋糕店不久,店长打来电话说愿意赔偿孙女士200元了结此事。孙女士表示,自己并不是为了要赔偿,而是想知道体毛为什么会出现在蛋糕里?AILI蛋糕的生产到底安不安全?随后,又有AILI蛋糕店的两名工作人员联系孙女士,希望通过赔偿解决,关于孙女士想要的“说法”,对方没有给出解释。其中一名负责人要求孙女士将蛋糕送到AILI蛋糕厂做检测鉴定。孙女士表示,自己要保留证据,即使送也要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协会“查明真相”。在孙女士的坚持下,3日下午,AILI蛋糕店工作人员到孙女士所住小区对问题蛋糕进行拍摄取证。
记者联系到该AILI蛋糕店的吴店长,其表示,蛋糕是统一由工厂生产加工的,需要蛋糕厂另外一个部门解释。AILI蛋糕一名自称负责蛋糕品质管理的刘先生表示,他们没有拿到蛋糕,无法鉴定问题蛋糕就是AILI的产品。
10月10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双方此次投诉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AILI蛋糕工作人员仍然想通过赔偿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孙女士不接受,她说简单地赔偿几百元钱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说不准哪天蛋糕里会再次出现不明体毛的安全隐患。孙女士坚持要AILI蛋糕对其生产的蛋糕质量负责,讲明蛋糕里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令人恶心的异物,并希望对方通过整改的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管理科负责人张丽告诉记者,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接到消费者孙女士的投诉,分局工作人员要去对AILI蛋糕店,从生产环节开始敏困调查,调查这个异物是怎么造成的,怎么可能让毛发进去。张丽还表示,作为食品企业一点瑕疵没有也是不可能的,也不现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桥谈念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侍高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