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上蛋糕店需要食药监局办什么手续
自制食品无资质销售属于违法行为,网售自制食品的情况较为复杂,涉及生产经营食品加工等多个环节。依据《食品安全法》,生产并且网售食品均应取得相应的许可。具体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生产食品需要办理的手续和销售食品商品需要办理的手续。具体如下:
一、生产食品需要办理的手续:
1、食品生产许可证;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在办证窗口领取并填写;
(2)、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营业执照;
3、如果涉及污染排放还需到环保部门申办环保许可证;
4、从业人员健康证;
5、卫生许可证;
6、税务登记证。
二、销售食品商品的商户需要另外提供的证明文件:
1、商户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注:如系食品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商户出具的质量保证书;
注:申请开设食品旗舰店,但自身非食品生产厂家,那么请提供委托加工合同以及实际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网上销售发布食品类商品要求:
根据所发布商品的子类目、品牌等不同,发布时对于《食品流通许可证》、《QS认证》信息,上传的要求也有所差异,会员可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操作,页面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件信息的,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如发布错误信息,将会被处罚。
注:网上出售食品的卖家在发布商品时,无论商品数量多少,必须签署卖家承诺书,否则将无法发布商品,参加活动。
在有关电商平台发布食品类宝贝,必须认真填写正确的食品QS编号,电商平台将在宝贝详情页面提醒消费者购买带有QS编号的商品。
四、网上经营食品旗舰店所需资质:
1、商家为生产厂商:
(1)、商家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商家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若商家所在地区以上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商家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
(1)、商家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若食品生产厂商所在地区以上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及质监局(或食药监)出具的《委托加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五、了解作为电子商务的第三方平台的责任:
作为电子商务的第三方平台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实施必要的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督促平台采取措施,严格管理。从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情况看,食品网上销售的规模不断扩大,网售自制食品是网上食品销售的新情况,已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和重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六、由于生产流程等每个地方有些差异,以咨询当地质检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为主。
2. 私房蛋糕营业执照怎么办
私房蛋糕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如下:
1、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是申请个体工商户还是公司,并提供核名用的店铺或者公司名称进行申请。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话就需要填写申请表、户籍户口证明、身份证、相片、经营场地证明等等资料,也都是不能少的;
2、税务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3、税务登记后,需要去银行开户、刻章、公司章程等等一系列的办理营业执照相关的手续和流程。食品类还需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些特许资质也是要拿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3. 私房蛋糕店需要办啥证
开私房蛋糕店通常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健康证。
蛋糕店按照企业经营特征来说,属于服务业,主要是加工生产蛋糕售卖来产生收入来源,隶属类型是服务企业。服务业的经济活动最基本的特点是 服务产品 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紧密结合。 由此而形成了其经营上的特点:范围广泛。 由于服务业对社会生产、流通、消费所需要的服务产品都应当经营。
一、办理各证件所需要的材料
1、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八)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营业执照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3、税务登记证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复印件等。
4、健康证
(一)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二)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三)内、外科常规体检。
(四)x光胸透。
(五)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