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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二次封装需要什么资质

发布时间: 2023-09-05 01:26:24

1. 食品生产许可证与裱花蛋糕问题。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证件问题

在开业前应该准备办理一些证件:

1.营业执照(工商管理局)

2.税务登记证(当地税务局)

3.卫生许可证(当地卫生局)

4.排污许可证(当地环保局)

5.消防许可证(当地消防大队)

6.个人健康证(当地卫生局)

二,场地问题

1.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生熟食品在存放、操作中发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应分开设置;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的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者将运送的成品加以无污染覆盖。

2.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的可不设置)、烹饪(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可不设置)、餐饮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存放、切配及备餐(饮品店可不设置)的场所。

制作现榨饮料、水果拼盘或加工生食海产品的,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的,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

三,操作要求

裱花操作要求

1. 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2. 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3. 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4. 蛋糕胚应在专用冰箱中冷藏。

5. 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6.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不得超过20℃。

(1)蛋糕二次封装需要什么资质扩展阅读:

开店职责:

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 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每日的晨检,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 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

5. 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6. 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7. 承担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管理工作。

2. 私房蛋糕店需要办啥证

开私房蛋糕店通常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健康证。
蛋糕店按照企业经营特征来说,属于服务业,主要是加工生产蛋糕售卖来产生收入来源,隶属类型是服务企业。服务业的经济活动最基本的特点是 服务产品 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紧密结合。 由此而形成了其经营上的特点:范围广泛。 由于服务业对社会生产、流通、消费所需要的服务产品都应当经营。
一、办理各证件所需要的材料
1、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八)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营业执照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3、税务登记证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复印件等。
4、健康证
(一)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二)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三)内、外科常规体检。
(四)x光胸透。
(五)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 网上蛋糕店需要食药监局办什么手续

自制食品无资质销售属于违法行为,网售自制食品的情况较为复杂,涉及生产经营食品加工等多个环节。依据《食品安全法》,生产并且网售食品均应取得相应的许可。具体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生产食品需要办理的手续和销售食品商品需要办理的手续。具体如下:

一、生产食品需要办理的手续:
1、食品生产许可证;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在办证窗口领取并填写;
(2)、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营业执照;
3、如果涉及污染排放还需到环保部门申办环保许可证;
4、从业人员健康证;
5、卫生许可证;
6、税务登记证。
二、销售食品商品的商户需要另外提供的证明文件:
1、商户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注:如系食品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商户出具的质量保证书;
注:申请开设食品旗舰店,但自身非食品生产厂家,那么请提供委托加工合同以及实际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网上销售发布食品类商品要求:
根据所发布商品的子类目、品牌等不同,发布时对于《食品流通许可证》、《QS认证》信息,上传的要求也有所差异,会员可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操作,页面提示必须上传相关证件信息的,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如发布错误信息,将会被处罚。
注:网上出售食品的卖家在发布商品时,无论商品数量多少,必须签署卖家承诺书,否则将无法发布商品,参加活动。
在有关电商平台发布食品类宝贝,必须认真填写正确的食品QS编号,电商平台将在宝贝详情页面提醒消费者购买带有QS编号的商品。
四、网上经营食品旗舰店所需资质:
1、商家为生产厂商:
(1)、商家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商家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若商家所在地区以上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商家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
(1)、商家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若食品生产厂商所在地区以上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及质监局(或食药监)出具的《委托加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五、了解作为电子商务的第三方平台的责任:
作为电子商务的第三方平台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实施必要的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督促平台采取措施,严格管理。从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情况看,食品网上销售的规模不断扩大,网售自制食品是网上食品销售的新情况,已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和重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六、由于生产流程等每个地方有些差异,以咨询当地质检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为主。

4. 开蛋糕店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开蛋糕店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
2、食品安全许可证;
3、三是税务证营业执照。
需要到当地的工商局去申办,一般来说营业执照的审批并不是特别的严格。食品安全许可证则需要到当地的食品安全局去办理,而税务证则是到税务局去办理。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需要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 我想开一个小型的食品加工厂,主要生产桃酥,月饼,蛋糕,麻花之类的食品,希望能有高人提供建议和指点。

请看《糕点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细则》,这类食品要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
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醒发箱)。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7099-2003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05
月饼GB19855-2005
蛋糕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0-1992
片糕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1-1992
桃酥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2-1992
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2-1994
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3-1994
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4-1994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5-1994
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SB/T10227-1994
粽子SB/T10377-2004
裱花蛋糕SB/T10329-2000
《面包》QB/T1252-1991
《月饼馅料》SB10350-2002
备案的现行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
(二)分析天平(0.1mg);
(三)干燥箱;
(四)灭菌锅;
(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微生物培养箱;
(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糕点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外观和感官




2
净含量




3
水分或干燥失重




4
总糖


*
面包不检此项
5
脂肪


*
水蒸类、面包、蛋糕类、熟粉类、片糕、非肉馅粽子、无馅类粽子、混合类粽子不检此项
6
碱度


*
适用于油炸类糕点
7
蛋白质


*
适用于蛋糕、果仁类广式月饼、肉与肉制品类广式月饼、水产类广式月饼、果仁类、果仁类苏式月饼、肉与肉制品类苏式月饼、肉馅粽子
8
馅料含量



适用于月饼
9
装饰料占蛋糕总质量的比率


*
适用于裱花蛋糕
10
比容


*
适用于面包
11
酸度


*
适用于面包
12
酸价


*

13
过氧化值


*

14
总砷


*

15



*

16
黄曲霉毒素B1


*

17
防腐剂:山梨酸、苯甲酸、丙酸钙(钠)


*
月饼加测脱氢乙酸
面包加测溴酸钾
18
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


*

19
色素: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


*
根据色泽选择测定
20



*

21
细菌总数




22
大肠菌群




23
致病菌


*

24
霉菌计数


*

25
商业无菌


*
只适用于真空包装类粽子
26
标签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检验。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生产月饼的企业应加抽月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以同班次、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抽样基数不少于25kg,随机抽样至少2kg(至少4个独立包装)。样品分成2份,送检验机构,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6. 食品级塑料容器的生产要有什么资质需要做什么生产许可证吗

首先成立公司(不是个体户),工商部门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质监部门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赋码,质监部门办理生产许可证,再去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证。最麻烦的是生产许可证认证,需要提前6个月,审查费需要2200元/单元,发证检验费大约2500元/个产品。
以下是:
(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 发证产品范围
本审查细则适用于聚酯(PET)无汽饮料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热罐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聚乙烯吹塑桶、软塑折叠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等。
尚未纳入本审查细则的其它容器产品,增补时另行规定。
2.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工艺控制
申证企业应制定生产流程,并制订相应的程序文件。
2.1 基本生产流程

原材料挤出、吹塑或注塑、拉伸、吹塑(一次成型或二次加工)检验包装

注:对购置半成品加工成品的企业,仅制定本企业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流程和程序文件。
2.2 关键工艺控制
企业应对以下关键控制环节制定操作程序:
2.2.1 模具质量及其加工精度。
2.2.2 加工工艺过程中生产设备技术参数的设置,模芯和模腔保证高度同心。
3. 必备的生产设备
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1。
注: 对购置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企业,企业应具备相应工序规定的生产设备。
表1 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
序号 产品品种 必备的生产设备
8 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 挤吹成型机组
4.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表2 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序号 产品品种 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
8 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 GB14942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3113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7327-199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丙烯腈-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5009.60-2003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009.69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13120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酯树脂及其成型品中锑的测定方法GB/T17338 食品包装用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和橡胶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树脂及其成型品残留丙烯腈单体分析方法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注:凡是不注日期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5.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树脂原料应分别符合GB 9691-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13116-1991《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GB 13114-1991《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助剂和用量应符合GB 9685 -200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食用卫生标准》规定要求。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产品。
6.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见表3 。
表3 容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序号产品品种出厂检验设备8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1.游标卡尺 2.通用量具3.烘箱 4.天平
7、发证检验规则
7.1 抽样方法
从生产企业成品库房中抽取样品。对于主要原材料不同的产品应分别进行抽取。同一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有多个品种和规格,则随机抽取有颜色、颜色较深、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的一种主导产品。同一批号原料、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的产品为一个批次。按表4中规定的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进行抽样。
表4 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
序号产品品种抽样基数抽样数量1PET无汽饮料瓶抽样基数不少于500个,每批不超过50万个80个(配同样数量的盖)2PET碳酸饮料瓶抽样基数不少于500个,每批不超过100万个100个(配同样数量的盖)3热罐装用PET瓶抽样基数不少于500个,每批不超过100万个120个(配同样数量的盖)4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抽样基数不少于150个,每批不超过1万个20个(配同样数量的盖)5聚乙烯吹塑桶抽样基数不少于150个,每批不超过5000个20个(配同样数量的盖)6软塑折叠包装容器抽样基数不少于150个,每批不超过5万个20个(配同样数量的盖)7塑料防盗瓶盖抽样基数不少于500个,每批不超过60万个100个(配10个瓶)8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抽样基数不少于150个,每批不超过1万个80个(瓶坯为100个)
所抽样品分为两份,一份送检验机构,一份留企业备查。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后送检验机构。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
7.2 检验项目
容器产品的发证检验项目和关键控制检验项目见表5、表6、表7、表8、表9、表10、表11、表12。
表12 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产品检验项目表
序号项目名称发证检验关键控制检验备注1*密封性能√ 2*跌落性能√ 3*热稳定性√ 4感官√ 5蒸发残渣(4%乙酸)√√ 6蒸发残渣(65%乙醇)√√ 7蒸发残渣(正己烷)√√ 8高锰酸钾消耗量√√ 9重金属(以Pb计)√√ 10脱色试验√√AS成型品不做此项 此项11游离酚(水)√√PC成型品做此项12锑(以Sb计)√√PET成型品做此项13丙烯腈单体√√AS成型品做此项
表12中*号项目试验方法参照以下技术要求。
1.密封性能试验:
在常温下,注入公称容量的水,封盖后悬空倒置,3h后加以检查。
2.跌落性能试验:
常温下,空罐以任何角度从3m高度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3次后加以检查。
常温下,注入公称容量的水,拧紧盖,把试样提升至1.2m高度,以任何角度从该高度自由跌落,连续3次后加以检查。
3.热稳定性试验:
热稳定性技术要求:注入100℃水,无明显变形、破裂现象。
注:密封性能试验、跌落性能试验、热稳定性试验分别参考QB2460-1999中的5.7 和5.8和QB/T2665-2004中的6.11。
7.3判定原则
7.3.1单项判定
感官及理化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判定样品的感官及理化指标不合格,不再进行复检。
其它检验项目中如有不合格项,从备用样品中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复检全部合格则判该项目为合格;若仍不合格的,则判该项目为不合格。
*注:本细则中的理化指标包括: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锑、乙醛、酚、脱色试验。
7.3.2综合判定
全部检验项目都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本次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要求,符合发放生产许可证要求。有一项(包括一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本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符合发放生产许可证要求。
7.4 检验时限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8 QS标志的标注
企业应在获证后12个月内在其获证产品的模具的适当部位加印QS标志。

本审查细则由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审查细则主要起草人:郭丽敏

7. 我想问一下,我自己做熟食做成塑封包装销售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自己做熟食塑封包装销售,
首先要做食品安全检验,
然后办理工商手续,
就可以销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