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觀於秀山的民風民俗有那些
秀山社會風俗——禮俗
第一節 婚俗
秀山解放前,一般是一夫一妻,少數家庭(主要是富有的家庭)為一夫多妻。清乾隆元年(1736)建縣後,封建婚俗盛行。婚姻受家庭財產多寡的制約,講究「門當戶對」,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訂婚須以大量錢財或牲畜和糧食為聘禮。早婚、童養媳隨處可見。甚至還在襁褓之中就可由雙方父母指腹為婚。成人成婚需經過放話、插香、討庚、過禮等「禮規」,繼後擇吉日正式舉行婚嫁儀式。此外,還有招夫上門和招婿上門的婚俗。
土家族在結婚當天,男方即按嫁妝多少,組織去12至24人不等的迎親隊伍,其中女青年不少於4人,中年婦女2人,媒公媒婆同往,由1名「押禮先生」負責行使迎親隊的一切禮規。至女家後,經過押禮先生三番五次拜說,然後由女家的兄弟背姑娘上轎。姑娘上轎前要穿紅裙褲,頭頂紅蓋頭帕,腳穿紅綉花鞋,耳戴金(銀)環,手戴玉鐲或金(銀)鐲。返到男家後,姑娘下轎人堂,舉行拜堂儀式,先拜祖宗,後拜父母,然後新郎新娘對拜,互敬「交杯」酒。儀式完後,男方搶先入洞房坐鋪(傳說為「當家」之意),再揭去新娘頭帕,始告完畢。晚上,由同輩之弟妹和表弟妹表嫂等鬧洞房逗趣。
苗族有通過「歌會」、「趕秋」、「趕坳」等社交活動選擇對象的習俗。縣境晏龍鄉的苗家姑娘出嫁獨具風采。他們一不「哭嫁」,二不坐轎,三不拜堂,四不酌喜酒(下聘),五不送嫁妝,六不講排場(大辦酒席),婚日不同宿,不鬧房,而是與陪送新娘的好友圍著火坑對歌,往往通霄達旦。女方的送客,少則幾十人,多達幾百人。凡與姑娘友好的男女青年,都可陪送姑娘到男方家。
解放後,國家公布《婚姻法》,廢除包辦婚姻,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主,各族青年男女享受到婚姻自主權。只要雙方自願,符合法定婚齡,即可到人民政府登記,領取結婚證書,舉行完婚儀式。結婚不坐轎、不收彩禮。機關單位由領導舉行簡單儀式,以煙、茶、糖相待。
七十年代後期,農村實行彩禮的習俗又開始出現,之後逐步影響城鎮。講排場、要彩禮,大肆鋪張的現象在城鄉一些地方呈蔓延之勢。
第二節 喪葬
唐代以前,有行二次葬和剔骨葬的習俗。明代姒前,酋首及少數富戶有實行崖棺葬的習俗。今酉水、梅江河、花垣河兩岸,尚存多處崖棺葬遺跡。
清代和民國時期,土家、苗、漢各族喪葬習俗基本相同,通行土葬。土家人有「跳喪」的習俗,即圍著棺材邊擊鼓邊唱邊跳,有的三人手執小鼓、小鈸、小鑼,邊打邊繞著棺材唱,稱為「打繞棺」。歌的內容多為死者一生的經歷和作為,吐露生者對死者的感情和勸慰喪家等。安葬時還請土老師念經、殺牲祭祀。
苗族人的喪葬除了與土家族人相似外,還有唱「孝歌」的習俗,一人擊鼓,眾人輪流唱,或擊鼓人自唱,寄託哀思,以歌當哭。出喪時,死者的親人要備土酒上山招待抬喪群眾,主要親戚要在墳周圍插「陰陽傘」以示懷念。
無論土家族、苗族和漢族都要為死者請道士擇吉日殯葬,信奉風水陰陽。漢族老人死後,除請道士做「法場」等之外,還要對主要親屬「開孝」。殯葬後由子女「守靈」。
解放後,舊的習俗逐漸隱跡,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基本絕跡。之後,在部分鄉村舊的喪葬習俗又有所抬頭。八十年代開始在機關和城鎮開始推行「火葬」。由於人們思想上未徹底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加上距離銅仁火葬場較遠,因而推廣成效不大。
第三節 節日
一、喜慶日
秀山民間歷來喜慶日繁多,隨著歷史的演變有的已不復存在,至今除婚娶外,還有生小孩、建房、壽誕等喜慶日,這些喜慶日仍部分沿襲舊習。
生小孩:婦女婚後有孕喚搭曰「有喜」。生孩子要往外婆家報喜,稟告親友,擇吉日過「粥米客」。吉日那天由外婆家送衣服、蛋、雞、粥酒,以示慶賀,主人大辦酒席款待,喜慶3天,窮困人家至少也要過「三朝」。在「月子」里要讓產婦多吃營養品。「坐月」滿40天後,由外婆接母子(女)返回住七天,叫「出行和豎拿」。嬰兒滿周歲過「滿歲酒」,滿周歲時煮幾個雞蛋以表心意。解放後,這種遺風在農村和邊遠鄉村仍有存在。
建房:為大喜大慶之事。凡建房上大梁時,親朋好友均來祝賀,戶主熱情款待。建房前要請「陰陽」先生擇地基,選開工吉日。豎房時,由「魯班」師傅點梁,在梁木正中畫紅黑色太極圈,太極圈兩頭寫上乾、坤二字,放上茶葉、紅米和陰陽歷書,用紅布包好,曰「包粱」;待天明「豎房」時,由主盤木匠喊吉祥語上樑,邊喊邊上;接著娘家、舅家或姐、妹夫家懸掛紅綢布,曰 「纏梁」;繼後即扔拋梁粑,鳴放鞭炮,酒席慶賀3天。在農村,此種風俗至今仍然流行。
祝壽:秀山祝壽習俗歷史悠久。在一個家庭內,只有長輩才能過壽日。若長輩在,晚輩無論年齡多大,均不能過生日祝壽。在上無長輩的情況下,年齡到50歲後即可祝壽,之後逢「十」年一次大慶,其子孫(含婿)、親朋好友趕來祝壽。夫妻健在的,雙坐堂前,接受壽禮和頌詞。壽禮多為福壽桃、長面條、豬肉、衣料、現金等。富有之家壽禮還送皮衣、金銀首飾等。頌詞一般為「福如東海,壽比南山」之類。壽慶以長面條(長壽面)和酒筵款待來賓。農村祝壽一般不做大的排場。解放後,祝壽論輩份仍承襲下來,但一般的過生日已不再論輩份。進入八十年代,祝壽參加人的范圍縮小,僅限於兒孫(含婿)等晚輩和少數至親好友。祝壽禮品多樣化,尤以送「生日蛋糕」成為一種新的時尚。
二、傳統節日
過年:含「除夕」、「春節」、「元宵」。從頭年臘月三十到次年正月十五日,為春節期間。慶祝內容和形式十分豐富,熱鬧異常,為秀山民間最隆重的傳統節日。土家族還有在農歷臘月二十八日或二十九日過「趕年」的。苗族過年與漢族相似,無多大差異。
除夕前,家家戶戶都要把屋內外打掃得乾乾凈凈(俗稱「打揚塵」);有的人家在階檐下用石灰劃上一條白線,意在隔除蟲蛇;在正門和側門,各貼門神畫像;在房屋落地柱上貼春聯;豬圈、牛欄貼上「六畜興旺」字條。富裕人家還要在門前懸掛宮燈,走馬燈或其它五彩燈籠。除夕夜備最好的酒餚,全家圍席桌而坐,叫「團年」,暢飲「年酒」,喜吃「年飯」。有「三十夜的火,十五的燈」的習俗。除夕夜,無論火坑、火盆均燒旺火,以象徵生活像火一樣興旺。一家人烤火話家常、擺龍門陣,給小孩子送「壓歲錢」。老年人往往徹夜不眠,名曰「守歲」。正月初一天,男女老少全天遊玩,盡情歡樂。青少年踢毽子、跳繩、騎竹馬等;中、老年人玩牌。初二起拜年、串親訪友或「上墳」祭祖。初五以後,開始玩龍燈、跳花燈,直至十五日完才「收燈」。元宵節家家戶戶點燈點燭,有祈求光明之意。
「三月三」:興起於土家族,之後各族人民都興吃「三月三」粑粑,傳說吃後可以避免蛇咬。這一天苗族還有「趕坳」、「踏青」和「踩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