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端午節快到啦,給員工福利 都可以發些什麼啊
來源:行政事業單位之窗
端午將至,你家單位給你發了什麼節日慰問品?
發放職工節日福利時也要注意資金來源的正當性,絕不能挪用公款或工作經費,以及設立賬外賬、小金庫等。同時,要把握發放形式,不能發放高檔奢侈商品、購物卡、代金券等。此外,也要注意節約,不搞鋪張浪費。
看發放的主體是否特定
違規發放過節福利的主體都屬於黨內法規和國家行政紀律明確的特定范圍,主要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三個類別。
機關類可以分為公務員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兩個層次;
事業單位可以分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3個層次;
國有企業類可以分為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國有參股3個層次。
首先,在機關、事業單位這一類,根據《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中紀發〔2012〕4號)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監察部、人社部、財政部、審計署令第31號),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及經費來源由財政補貼的事業單位都可以成為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違紀主體。
如,2013年9月,河南省鄭州市某事業單位從管理費用中支出79.75萬元為職工發福利。經過調查認定此行為屬違規發放過節福利,該單位領導連某因對此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
其次,根據《違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解釋》(中紀發〔2012〕3號),如果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中的共產黨員違反國家財經紀律、企業財務制度及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規定,違規發放過節福利,可以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這里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外,還包括對國有資產負有經營管理責任的其他人員、國有企業所屬事業單位的領導人員和國有參股企業(含國有參股金融企業)中對國有資產負有經營管理責任的人員。
這樣,無論何種形式的國有企業,原則上都可以成為違規發放過節福利的主體。
看資金的來源是否正當
明確了主體,還應當看發放過節福利的資金來源。
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均列支有一定比例的福利費和工會經費。
其中,福利費主要用於解決工作人員的生活困難補助,同時補貼集體福利;
而工會經費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總工辦發[2014]23號)規定,可以用於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如用於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等。
在此基礎上,2017年全總辦公廳又重新修訂並發布了《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明確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辦法》指出,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包括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因此,機關、事業單位逢年過節向幹部職工發放一定的節日福利是有依據的,也是應該的,但前提是資金必須從單位的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列支。
實踐中,很多單位在發放過節福利的時候,往往沒有嚴格遵守相關的財務管理規定,存在挪用、套用單位正常工作經費發福利現象,個別單位甚至打著為職工謀福利的理由私設小金庫、賬外賬,這就把正常的職工福利異化和歪曲了。
看發放的形式是否合規
過節福利可以發,並不代表隨意發。
《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緊急通知》(國糾辦發電[2001]2號),早對單位使用代幣購物券(卡)給職工發放福利提出了禁止性要求。
一般所說的違規發放過節福利,在形式上多表現為打著逢年過節名義向幹部職工隨意發放現金、購物卡、代金券,或者是發放數額上明顯超標的高檔奢侈商品等。這些行為既無法體現傳統節日組織慰問幹部職工的性質,也明顯違反廉潔紀律、財經法律法規、財經紀律等黨和國家的各項規定,必須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追究。
全國總工會曾經下發《關於〈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針對一些實際問題作出更明確的規定,以便於基層操作。
全總認為,在反腐的同時,應該積極推進普通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的正常福利,改善職工住宿、就餐、醫療等集體福利,加大對困難職工幫扶救助。
哪些福利,職工可以有?
關於《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總工辦發〔2014〕23號,以下簡稱《通知》)印發後,全總陸續接到基層工會組織來信來電咨詢此《通知》執行中的一些具體問題。現就《通知》有關內容補充通知如下:
一、《通知》規定基層工會組織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遊秋遊等集體活動。當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工會組織的會員春遊秋遊,應嚴格控制在單位所在城市,並做到當日往返。
二、《通知》規定基層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其「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關於「少量」的標准,由省級工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三、《通知》規定基層工會組織用工會經費給予工會會員過生日的慰問。基層工會可以向會員送生日蛋糕等慰問品,也可向會員發放指定蛋糕店的領取蛋糕券。
四、《通知》規定對基層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活動中的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給予獎勵。基層工會組織在對優秀學員獎勵時,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具體執行的標准,由省級工會根據本地區、本行業和本系統實際情況制定。
五、《通知》規定基層工會開展的各類文體活動按規定開支伙食補助費、夜餐費。基層工會組織可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因參與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幹部和工會會員給予補助。發放的標准參照當地工作餐的標准,並符合中央和本地區、本行業和本系統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
該發的福利不發,也是不作為
雖有明文規定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然而小部分單位卻有這種情況:
單位資金使用節儉
工會福利大量結余
員工常常自掏腰包
單位財務有苦難言… …
據2018年一條信息:浙江杭州市臨安區委第一巡察組,發現某單位工會費和福利費有大量結余,職工該享有的福利未享受到。因為不擔當、不作為,臨安區委對該局領導班子作了調整。
職工福利有哪些標准?建議參考各地省工會下發的一些通知: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工會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總額都有相關規定,各地標准請參照當地省工會規定。
端午節可以發什麼?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月餅、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但不可發放現金、購物卡等代金券。
工會經費發放職工福利的紅線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印發《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的通知 總工辦發[2017]32號文
做出了8不準嚴格規定:
(1)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3)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並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行政事業單位之窗綜合整理自:中國紀檢監察報,人民日報
【聲 明】本平台信息來源都會註明出處,版權歸作者所有,感謝作者的付出,提供我們傳播的資料,本訂閱號不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轉載內容涉及版權等問題,請與我們聯系,我們會迅速採取相應措施。
城管驛站商城
為更好的服務廣大城市管理工作者,城管驛站公眾號聯合知名廠家,推出城管驛站商城,廠家直銷,價格實在,質量有保障,主營城管執法防暴裝備、制服、鞋、帽、T衫、水杯等產品,城管驛站增加商品160種,以全新的形式服務廣大城市管理工作者,歡迎大家下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