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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連心蛋糕店中三明治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4-09-27 13:53:48

❶ 美國人都吃什麼食物

1,美式快餐
其實快餐之所以變成美式食物的代表是因為它乃美國人發明並傳遍世界各地的,並不代表美國人都吃它。
以前只知道,麥當勞是窮人吃的,過來之後發現這邊的快餐品牌真是琳琅滿目,漢堡王,賽百味,溫蒂,星期五。。。(以上純屬本人的山寨版翻譯,見諒)。。麥當勞肯德基只是主流品牌中不起眼的兩個。值得一提的是,關於美國的麥當勞肯德基比國內難吃的傳言,是千真萬確的!尤其是麥當勞,連漢堡的大小都縮了一個尺寸,我和朋友還試過吃拉肚子。原因應該是兩地品牌定位的差異,在國內被定位為市場中等價位的美式快餐在美國本土則不然,顧客主要是部分年輕人和低收入的中老年人。還有開長途車的時候,吃快餐也是無可避免的。全世界第一家肯德基在鹽湖城,也是唯一一家可自助式的肯德基餐廳,自助的價錢是7美元左右,由於本人不是快餐的愛好者,並且厭惡炸雞,去年3月陪同學去的時候大概只吃了兩個雞腿(想想還真不劃算)。

2,墨式快餐,墨西哥菜
來美國前,完全沒想到墨西哥食物在這邊是如此普遍,以上提到的快餐,除了賣漢堡炸雞批薩的,另一種同樣常見的就是賣墨西哥食物的像taco bell,taco time。。。(不知道怎麼翻譯,見諒)。。這兩種快餐,除了賣的食物不大一樣,別無二致。非快餐的墨西哥餐廳當然也不少,而且是越靠南,離墨西哥越近的地方越盛行。

3,各國美食
美國人的飲食習慣其實非常國際化,尤其是大城市就更加明顯,但即使是我住的只有幾萬人的內陸小城市都可以找到N家中國菜館,兩三家日本餐廳,一家韓國燒烤,一家泰國菜,和兩三家印度餐廳等等。除了以上提到的外,越南菜也是亞洲菜里非常受歡迎的。而非亞洲菜的,例如義大利菜,法國菜等等就更不用說了。大城市的中國城(唐人街)里也能找到不錯的各菜系餐館,有些美國家庭也有周末全家去中國城吃一頓的習慣,但只限於大城市。除大城市外的其他地方同樣有不少喜歡中國菜的人,不過他們常吃的卻是「美式中國快餐」,其中的代表餐廳是一家名為「熊貓快遞」(Panda express)的全美連鎖快餐,而這類快餐的代表菜則是大部分中國人都沒聽過的「菠蘿雞」和「蒙古牛肉」。

4, 素食主義
如今,素食主義已經佔美國飲食文化很大一部分,素食主義者似乎也占人群的很大比例。還不太熟的朋友第一次一起吃飯前,常會有人問一句:"有吃素的嗎?(咱們當中)"。素食者中有熱愛健康的中老年人,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年輕人,他們從小或是厭惡吃肉,或是身體原因,也有人是因為太愛小動物(不要笑,這是真的,我有個同學就這樣)。我之前的房東一家人,只有先生吃肉,太太最大限度能接受吃魚,小孩們吃不吃魚我就忘了。素食餐廳或是一般餐廳的素食菜單,也是非常常見。

5, 傳統食物
大家有沒有想過,傳統的美國菜是什麼樣子的?沒錯,主要是由麵包,牛肉和土豆組成的,當然還要加上前面提到過的各地不同的物產和特色美食。例如芝加哥出名的是熱狗和深盤匹薩。馬里蘭是全美最大的產蟹基地,我去年10月,就是帶著對那邊海產的滿心期待去了華盛頓特區,那邊的生蚝也是我這兩年吃到最新鮮的。我所處的猶它州是不靠海的內陸,吃不到新鮮的海產,把深圳長大的我難受的。。。一般在不靠海的地方吃的海產主要就是凍三文魚,凍鱈魚,凍蝦和凍蟹等。

6,美式零食
美國人熱愛零食,而且不限年齡,這點跟國內非常不一樣。美國零食的代表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薯片,汽水,雪糕和各類甜食,其特色相較於亞洲零食就是,分量大,形式簡單,甜食的奶油和含糖量驚人,也就是說,是增肥的理想食物。不過有一點跟國內很像,就是美國零食也常使用各類食品添加劑,只是一般都在使用標准以內。至於味道,我只能說,甜食對於大部分亞洲人來說都過甜。

❷ 美國傳統美食

1.特大啃(Turcken) 特大啃是美國最具創意的本土食物,其製作過程是先拿一隻火雞,在火雞裡面塞一隻鴨子,再在鴨子的肚子裡面塞一隻雞,最後在雞的肚子里塞上香腸和熏肉。經過兩到三個小時的油炸就形成了遠近聞名的特大啃。這道菜通常是在盛大的節日,例如獨立日,感恩節,聖誕節才能吃到的。

3.科布沙拉(CobbSalad) 科布沙拉是一個比較有代表性的沙拉,她不同於歐洲的蔬菜沙拉,科布色拉以肉為主,再搭配上一點蔬菜和醬料,是一道不錯的開胃菜。科布沙拉美味的奧秘其實在其醬汁里,一直以來,科布沙拉的原料都被創始人壟斷著,直到幾年前,有好事的美國人通過一次次的嘗試,終於試出了科布沙拉的醬汁配方。

4.巧克力曲奇冰淇淋(Chocolate Chip Cookies) 1937年,來自麻省的Ruth Grave在做的黃油中加入了切碎的巧克力。由此發明了世上最好吃的曲奇餅干。美國人總是設想如何能把這美味發展的更好。10多年後,有了讓人驚訝的發現:吃混好了的生面居然比烤完的成品更有味。在美國人民合力下終於想出了一個壯觀的辦法:把生面切成小塊,拌在冰激凌里。

5.果塔餅干(S'mores) S'mores在美國非常流行。其餅干用的是英國的Graham crackers,如果是單純的餅乾的話,美國是沒什麼人吃的。美國小孩野炊時經常會在中間夾一塊軟糖塊,穿在棍子上烤著玩,但基本也是不吃的。後來有了一種新吃法就是在中間夾一塊肉桂塊,和在一起,美國人就喜歡吃了。

6.蘋果派(Apple Pie) 蘋果派(Apple pie)最早是一種起源於歐洲東部的食品,不過如今它稱得上是一種典型的美式食品。蘋果派有著各式不同的形狀、大小和口味。形狀包括自由式、標准兩層式等。常見的有焦糖蘋果派(caramel apple pie),法國蘋果派(French apple pie),麵包屑蘋果派(apple crumb pie),酸奶油蘋果派( sour cream applepie),舉不勝舉。

7.魯賓三明治(Reuben sandwich) 魯賓三明治(Reuben sandwich)是一種煎制或烤制的三明治,兩片黑麥麵包夾著粗鹽腌牛肉、德國酸菜和瑞士乳酪。 一種說法認為內布拉斯加州奧馬哈的雜貨鋪老闆 ReubenKulakofsky 於1920年至1935年間發明了魯賓三明治。他製作的初衷是給自己周末打牌的牌友充飢。另一種說法認為紐約市的餐館老闆 Arnold Reuben 在1914年發明了魯賓三明治,是送給當時的電影明星的禮物。

❸ 三毛的文章《巨人》

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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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見達尼埃是在一個月圓的晚上,我獨自在家附近散步,已經是夜間十點多鍾了。當我從海邊的石階小步跑上大路預備回去時,在黑暗中,忽然一隻大狼狗不聲不響的往我唬一下撲了上來,兩只爪子刷一下搭在我的肩膀上,熱呼呼的嘴對著我還咻咻的嗅著,我被這突然的驚嚇弄得失去控制的尖叫了起來,立在原地動也不敢動。人狗僵持了幾秒鍾,才見一個人匆匆的從後面趕上來,低低的喝叱了一聲狗的名字,狗將我一松,跟著主人走了,留下我在黑暗中不停的發抖。
「喂!好沒禮貌的傢伙,你的狗嚇了人,也不道個歉嗎?」我對著這個人叫罵著,他卻一聲不響的走了。再一看,是個孩子的背影,一頭卷發像棵胡蘿卜似的在月光下發著棕紅的顏色。
「沒教養的小鬼!」我又罵了他一句,這才邁步跑回去。「是誰家的紅發男孩子,養著那麼一隻大狼狗。」在跟鄰居聊天時無意間談起,沒有人認識他。
有一陣我的一個女友來問我:「三毛,上條街上住著的那家瑞士人家想請一個幫忙的,只要每天早晨去掃掃地,洗衣服,中午的飯做一做,一點鍾就可以回來了,說是付一百五十美金一個月,你沒孩子,不如去賺這個錢。」
我當時自己也生著慢性的婦人病,所以對這份差事並不熱心,再一問荷西,他無論如何不給我去做,我便回掉了那個女友。瑞士人是誰我並不知道。
再過了不久,我入院去開刀,主治醫生跟我談天,無意中說起:「真巧,我還有一個病人住在你們附近,也真是奇跡,去年我看她的肝癌已經活不過三四個月了,他們一家三口拚死了命也要出院回家去聚在一起死,現在八九個月過去了,這個病人居然還活著。苦的倒是那個才十二歲的孩子,雙腿殘廢的父親,病危的母親,一家重擔,都叫他一個人擔下來了。」「你說的是哪一家人啊!我怎麼不認識呢?」
「姓胡特,瑞士人,男孩子長了一頭紅發,野火似的。」「啊——」荷西與我恍然大悟的喊了起來,怎麼會沒想到呢,自然是那個老是一個人在海邊的孩子了嘛。
知道了胡特一家人,奇怪的是就常常看見那個孩子,無論是在市場、在郵局、在葯房,都可以碰見他。「喂!你姓胡特不是?」有一天我停住了車,在他家門口招呼著他。
他點點頭,不說話。
「你的狗怪嚇人的啊!」他仍不說話,我便預備開車走了。這時候院子里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達尼埃,是誰在跟你說話啊?」
這孩子一轉身進去了,我已發動了車子,門偏偏又開了。「等一等,我母親請你進去。」
「下次再來吧!我們就住在下面,再見!」
第二天下午,窗子被輕輕的敲了一下,紅發孩子低頭站著。
「啊!你叫達尼埃是不?進來!進來!」
「我父親、母親在等你去喝茶,請你去。」他是有板有眼的認真,不再多說一句閑話。
「好,你先回去,我馬上就來。」
推門走進了這家人的大門,一股不知為什麼的沉鬱的氣氛馬上圍上來了,空氣亦是不新鮮,混合著病人的味道。
我輕輕的往客廳走去,兩個長沙發上分別躺著中年的一男一女,奇怪的是,極熱的天氣,屋裡還生著爐火。「啊!快過來吧!對不起,我們都不能站起來迎接你。」「我們姓葛羅,你們是胡特不是?」我笑著上去跟兩個並排躺著的中年男女握握手。
「請坐,我們早就知道你了,那一陣想請你來幫忙,後來又說不來了,真是遺憾!」主婦和藹的說著不太流暢的西班牙文,她說得很慢,臉孔浮腫,一雙手也腫得通紅的,看了令人震驚。
「我自己也有點小毛病,所以沒有來——而且,當時不知道您病著。」我笑了笑。
「現在認識了,請常常來玩,我們可以說沒有什麼朋友。」
男主人用毛毯蓋著自己,一把輪椅放在沙發旁邊,對我粗聲粗氣的說著。
「來,喝點茶,彼此是鄰居,不要客氣。」主婦吃力的坐了起來,她腫脹得有若懷胎十月的腹部在毯子下露了出來。
這時達尼埃從廚房裡推著小車子,上面放滿了茶杯、茶壺、糖缸、牛奶、點心和紙餐巾,他將這些東西像一個女孩子似的細心的放在小茶幾上。
「太麻煩達尼埃了。」我客氣的說。
「那裡,你不來,我們也一樣要喝下午茶的。」
男主人不喝茶,在我逗留的短短的四十分鍾里,他喝完了大半瓶威士忌,他的醉態並不顯著,只是他呼喝著兒子的聲音一次比一次粗暴起來。
「對不起,尼哥拉斯嗓門很大,你第一次來一定不習慣。」女主人魯絲有點窘迫的說,又無限憐愛的看了一眼正在忙來忙去的兒子。
「我先生有時候也會大叫的,魯絲,請你不要介意。」我只好這么說,自己也有些窘迫,因為我突然看到尼哥拉斯用力拿叉子往達尼埃丟過去,那時我便站起來告辭了。認識了胡特一家之後,達尼埃常常來叫我,總說去喝茶,我因為看過好幾次尼哥拉斯酒後對達尼埃動粗,心中對這個殘廢的人便不再同情,很不喜歡他。
「他總是打達尼埃,看了好不舒服。」我對荷西說著。「你想想看,十二年坐輪椅,靠著點救濟金過日子,太太又生了肝癌,他心情怎麼會好。」
「就是因為十二年了,我才不同情他。殘而不廢,他有手、有腦,十二年的時間不能振作起來,老是喝酒打孩子,難道這樣叫面對現實嗎?」
「達尼埃那個孩子也是奇怪,不聲不響似的,好似啞巴一樣,實在不討人喜歡,只有魯絲真了不起,每天都那麼和藹,總是微笑著。」我又說著。
有一天不巧我們又在市場碰見了達尼埃,雙手提滿了重沉沉的食物要去搭公共汽車,荷西按按喇叭將他叫過來。「一起回去,上來啊!」
達尼埃將大包小包丟進車內來,一罐奶油掉了出來。「啊,買了奶油,誰做蛋糕?媽媽起不來嘛!」我順口問著。
「媽媽愛吃,我做。」總是簡單得再不能短的回答。「你會做蛋糕?」
他驕傲的點點頭,突然笑了一下,大概是看見了我臉上不敢相信的表情吧。
「你哪來的時間?功課多不多?」
「功課在學校休息吃飯時間做。」他輕輕的說。「真是不怕麻煩,做奶油蛋糕好討厭的。」我嘖嘖的搖著頭。
「媽媽愛吃,要做。」他近乎固執的又說了一次。「你告訴媽媽,以後她愛吃什麼,我去做,你有時間跟荷西去玩玩吧,我不能天天來,可是有事可以幫忙。」「謝謝!」達尼埃又笑了笑。我呆望著他一頭亂發,心裡想著,如果我早早結婚,大概也可能有這么大的孩子了吧!那天晚上達尼埃送來了四分之一的蛋糕。
「很好。不得了,達尼埃,你真能幹。」我嘗了一小塊,從心裡稱贊起他來。
「我還會做水果派,下次再做給你們吃,」他喜得臉都紅了,話也多了起來。
過了一陣,達尼埃又送了一小籃雞蛋來。
「我們自己養的雞生的,母親叫我拿來。」
「你還養雞?」我們叫了起來。
「在地下室,媽媽喜歡養,我就養。」
「達尼埃,工作不是太多了嗎?一隻狗,十三隻貓,一群雞,一個花園,都是你在管。」
「媽媽喜歡。」他的口頭語又出來了。
「媽媽要看花。」他又加了一句。
「太忙了。」荷西說。
「不忙!再見。」說完他半跑的回去了。
達尼埃清早六點起床,喂雞、掃雞房、拾蛋、把要洗的衣服泡在洗衣機里、喂貓狗、預備父母的早飯、給自己做中午的三明治、打掃房屋,這才走路去搭校車上學。下午五點回來,放下書包,跟了我們一同去菜場買菜,再回家,馬上把乾的衣服收下來,濕的晾上去,預備母親的午茶,再去燙衣服,洗中午父母吃臟的碗筷,做晚飯,給酒醉的父親睡上床,給重病的母親擦身,再預備第二日父母要吃的中飯,這才帶狗去散步。能上床,已是十二點多了,他的時間是密得再也不夠用的,睡眠更是不夠。一個孩子的娛樂,在他,已經是不存在的了。
有時候晚上有好的電影,我總是接下了達尼埃的工作,叫荷西帶他去鎮上看場電影,吃些東西,逛一逛再回來。「真搞不過他,下次不帶他去了。」荷西有一日跟達尼埃夜遊回來後感喟的說著。
「怎麼?頑皮嗎?」
「頑皮倒好了,他這個小孩啊,人在外面,心在家裡,一分一秒的記掛著父親母親,叫他出去玩,等於是叫他去受罪,不如留著他守著大人吧!」
「人說母子連心,母親病得這個樣子,做兒子的當然無心了,下次不叫他也罷,真是個苦孩子。」
前一陣魯絲的病況極不好,送去醫院抽腹水,住了兩夜。尼哥拉斯在家裡哭了整整兩天,大醉大哭,達尼埃白天在學校,晚上陪母親,在家的父親他千托萬托我們,見了真令人鼻酸。魯絲抽完了腹水,又拖著氣喘喘的回來了。
魯絲出院第二日,達尼埃來了,他手裡拿了兩千塊錢交給我。
「三毛,請替我買一瓶香儂五號香水,明天是媽媽生日,我要送她。」
「啊!媽媽生日,我們怎麼慶祝?」
「香水,還有,做個大蛋糕。」
「媽媽能吃嗎?」我問他,他搖搖頭,眼睛忽一下紅了。「蛋糕我來做,你去上學,要聽話。」我說。
「我做。」他不再多說,返身走了。
第二日早晨,我輕輕推開魯絲家的客廳,達尼埃的蛋糕已經靜靜的放在桌上,還插了蠟燭,他早已去上學了。
我把一個台灣玉的手鐲輕輕的替魯絲戴在手腕上,她笑著說:「謝謝!」
那天她已不能再說話了,腫脹得要炸開來的腿,居然大滴大滴的在滲出水來,嚇人極了。
「魯絲,回醫院去好不好?」我輕輕的問她。
她閉著眼睛搖搖頭:「沒有用的,就這幾天了。」
坐在一旁看著的尼哥拉斯又唏唏的哭了起來,我將他推到花園里去坐著,免得吵到已經氣如游絲的魯絲。當天我一直陪著魯絲,拉著她的手直到達尼埃放學回家。那一整夜我幾乎沒有睡過,只怕達尼埃半夜會來拍門,魯絲鉛灰色的臉已經露出死亡的容貌來。
早晨八點半左右,我正朦朧的睡去,聽見荷西在院里跟人說話的聲音,像是達尼埃。
我跳了起來,趴在窗口叫著:「達尼埃,怎麼沒上學?是媽媽不好了?」
達尼埃污臟的臉上有兩行幹了的淚痕,他坐在樹下,臉上一片茫然。
「魯絲昨天晚上死了。」荷西說。
「什麼?死啦!」我叫了起來,趕緊穿衣服,眼淚蹦了出來,快步跑出去。
「人呢?」我跺著腳問著達尼埃。
「還在沙發上。」
「爸爸呢?」
「喝醉了,沒有叫醒他,現在還在睡。」
「什麼時候死的?」
「昨晚十一點一刻。」
「怎麼不來叫我們?」我責問他,想到這個孩子一個人守了母親一夜,我的心絞痛起來。
「達尼埃,你這個晚上怎麼過的?」我擦著淚水用手摸了一下他的亂發,他獃獃的像一個木偶。
「荷西,你去打電話叫領事館派人來,我跟達尼埃回去告訴尼哥拉斯。」
「荷西,先去給爸爸買葯,叫醫生,他心臟不好,叫了醫生來,再來搖醒他。」
達尼埃鎮靜得可怕,他什麼都想周全了,比我們成年人還要懂得處理事情。
「現在要顧的是父親。」他低聲說著。
魯絲在第二天就下葬了,棺木依習俗是親人要抬,達尼埃和荷西兩個人從教堂抬到不遠的墓地。
達尼埃始終沒有放聲的哭過,只有黃土一鏟一鏟丟上他母親的棺木時,他靜靜的流下了眼淚。
死的人死了,生的人一樣繼續要活下去,不必達尼埃說,我們多多少少總特別的在陪伴不能行動的尼哥拉斯,好在他總是酒醉著,酒醒時不斷的哭泣,我倒情願他醉了去睡。
尼哥拉斯總是在夜間九點多就上床了,魯絲死了,達尼埃反倒有了多餘的時間到我們家來,夜間一同看電視到十一點多。
「達尼埃,你長大了要做什麼?」我們聊天時談著。「做獸醫。」
「啊!喜歡動物,跟媽媽一樣。」
「這附近沒有獸醫,將來我在這一帶開業。」
「你不回瑞士去?」我吃驚的問。
「這里氣候對爸爸的腿好,瑞士太冷了。」
「你難道陪爸爸一輩子?」
他認真而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倒令我覺得有點羞愧。「我是說,達尼埃,一個人有一天是必須離開父母的,當然,你的情形不同。」
他沉默了好一陣,突然說:「其實,他們不是我親生的父母。」
「你說什麼?」我以為我聽錯了。
「我是領來的。」
「你什麼時候知道這個秘密的?不可能,一定是弄錯了。」我駭了一跳。
「不是秘密,我八歲才被孤兒院領出來的,已經懂事了。」「那你——你——那麼愛他們,我是說,你那麼愛他們。」
我驚訝的望著這個只有十二歲的小孩子,震撼得說不出別的話來。
「是不是自己父母,不都是一樣?」達尼埃笑了一笑。「是一樣的,是一樣的,達尼埃。」
我喃喃的望著面前這個紅發的巨人,覺得自己突然渺小得好似一粒芥草。

達尼埃和他的養母魯斯都是三毛在迦納利群島上居住時的一個旁晚散步時遇見的認識的,最先認識達尼埃。